首页 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2013年) 第六章 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2013年) 第六章 第六章 结算交易资金 第三十八条 产权交易资金包括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一般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 第三十九条 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价款交付至文交所的结算账户。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转让价款原则上一次性收取,如金额较大、… 第四十条 受让方将交易价款交付至文交所结算账户后,文交所应当向受让方出具收款凭证。对符合交易价款划出条件的,文交所应当及时向转让方划出交易价款。转让方收到交易价款后,应当… 第四十一条 交易双方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的,经文交所核实后,交易资金可以场外结算。 第四十二条 产权交易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文交所所在地政府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文交所应当在工作场所内和信息发布平台上公示收费标准。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