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2013年) 第三章 发布转让信息 第二十三条 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2013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发布转让信息 第二十三条 文交所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信息公告的中止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并应当在中止期间对相关的申请事由或者争议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及时作出恢复或者终止信息公告的决定。如恢复信息公告,累计公告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且继续公告的期限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