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所得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十七条 中央所得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十七条 部依据财政部审核和批准的部门预算,在规定的期限内下达两权使用费和价款支出预算。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