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第二章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第二章 第二章 支出范围 第七条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和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外,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第八条 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是指用于支持投资运营公司和中央企业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解决国有企业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弥补国有企业改革成本等… 第九条 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实行专项资金管理,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商相关部门制定。 第十条 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是指用于引导投资运营公司和中央企业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战略,将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资本性支出。 第十一条 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采取向投资运营公司注资、向产业投资基金注资以及向中央企业注资三种方式: 第六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