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第七章 绩效管理 第三十六条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七章 绩效管理 第三十六条 中央单位、投资运营公司和中央企业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