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第四章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第四章 第四章 预算执行 第二十一条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应当按照经批准的预算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剂。确需调剂使用的,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财政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规定,将预算资金拨付至投资运营公司、产业投资基金和中央企业。 第二十三条 投资运营公司和中央企业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属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的,应及时落实国有权益,并根据明确的支出投向和目标,及时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活动,推进有关事项…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