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2009年) 第四章 实施与监督 第二十一条 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2009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实施与监督 第二十一条 中央国家机关配置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应当严格执行本标准,尚未制定标准的,按照保障需要、节俭实用和节能环保的原则进行配备。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