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2009年) 第三章 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第十五条 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2009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第十五条 处级及处级以下机构公用家具应按房间配置,每个房间可另配: 文件柜1个,书柜1个; 单人沙发1组(2个),茶几1个。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