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国家机关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方案(2002年) 六、 中央国家机关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方案(2002年) 六、 六、 实施步骤 原则为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积极稳妥,逐步扩大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范围。 (一) 单位范围。2003年所有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包括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有关人民团体)必须实行政府采购制度,2004年扩大到中央国家机关… 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二) 资金范围。2003年上述单位用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安排的采购项目要实行政府采购,2004年扩大到其他配套资金。 (三) 项目范围。用上述资金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都要纳入政府采购。从2003年开始国务院每年公布中央国家机关集中采购目录和集中采购限额标准。 五、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