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二条

第二条 中央单位申请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和财政部审批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申请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中央单位包括中央一级预算单位、中央二级预算单位和中央基层预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