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分成水资源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中央分成水资源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十七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五章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