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本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本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部门所属企业产权登记按照统一规则、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