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七章 出库(栏)和动用管理 第三十七条 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三十七条 第七章 出库(栏)和动用管理 第三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商务部提出动用储备肉计划,商财政部后及时下达动用品种、数量、价格和使用安排: 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事件; 全国或者部分地区肉类市场出现异常波动; 其他需要动用的情形。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