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储备肉,是指国家用于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动物疫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引发市场异常波动和市场调控而储备的肉类产品,包括储备活畜(含活猪、活牛、活羊,下同)和储备冻肉(含冻猪肉、冻牛肉、冻羊肉,下同)。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