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2007年) 第四章 入储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入储管理 第二十四条 因承储单位没能按照规定完成储备计划需进行规模内调整计划的,由商务部会同财政部调减或取消其储备计划;因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需超规模紧急收购储备肉的,由商务部会同财政部视情况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