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章 计划管理 第十五条 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计划管理 第十五条 储备运营机构具体实施中央储备糖的收储、销售、轮换、动用计划,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监督指导。因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按时完成的,要及时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