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2003年)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2003年) 第四十五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对有关中央储备粮的财务收支情况实施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1994)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