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棉仓储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中央储备棉如因待检、入库前观察、搬倒、转运等特殊情况,确需在库房外临时存放,中储粮集团公司及承储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并严格管理,不得因库房外存放致使中央储备棉数量、质量受损或造成储存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