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2018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领导责任是指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应当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