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第五章 财务预算执行与监督 第三十九条 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第三十九条 第五章 财务预算执行与监督 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当在预算年度终了及时撰写预算工作总结报告,认真总结年度财务预算工作经验和存在的不足,分析财务预算与实际执行结果的差异程度和影响因素,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