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六条 企业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导致预算编制基本假设发生重大变化的,可予以调整:

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

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国家经济政策发生重大调整;

企业发生分立、合并等重大资产重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