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2004年) 第三章 审计工作要求 第二十二条 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2004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审计工作要求 第二十二条 企业总部设在港澳地区的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以所在地区法律规定为依据。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