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2006年) 1.

1.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的综合计分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的综合得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指标得分×经营难度系数+3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指标得分×经营难度系数+任期内3年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指标得分+分类指标得分×经营难度系数

上述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中,若某项指标未达到基本分,则该项指标不乘以经营难度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