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2019年) 第六章 奖惩 第四十七条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2019年) 第四十七条 第六章 奖惩 第四十七条 连续两年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D级或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D级,且无重大客观原因的,对企业负责人予以调整。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