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2019年) 第四章 目标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2019年) 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目标管理 第二十四条 企业考核目标值应与总体目标相衔接,根据不同功能企业情况,原则上以基准值为基础予以核定。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