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2016年)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2016年) 第四十九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对新组建尚未进入正常经营、主要从事专项技术研发的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实行一企一策。 第四十八条 目录 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