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2016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年度利润总额、经济增加值(也称经济利润,下同)指标目标值设置为三档。
第一档:目标值达到历史最好水平,或者明显好于上年完成值且增幅高于企业总体目标。
第二档:目标值不低于基准值。
第三档:目标值低于基准值。
经行业对标,目标值处于国际优秀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的,不进入第三档目标。
第一档:目标值达到历史最好水平,或者明显好于上年完成值且增幅高于企业总体目标。
第二档:目标值不低于基准值。
第三档:目标值低于基准值。
经行业对标,目标值处于国际优秀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的,不进入第三档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