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 第六章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 第三十四条 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三十四条 第六章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 第三十四条 中央企业应加强应急处置救援能力建设,定期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