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三章 基本要求 第十八条 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基本要求 第十八条 中央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排污许可制度,按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要求规范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和处置工作。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