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 第三章 审计工作内容 第二十一条 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审计工作内容 第二十一条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在全面核实企业各项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账务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经营绩效评价政策规定,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经营成果和经营业绩,以及企业资产运营和回报情况进行客观、公正和准确的综合评判。 第二十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