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章 重大案件管理 第二十六条 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重大案件管理 第二十六条 中央企业应当将所属单位发生的、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三条情形的重大案件当事人、涉案金额、工作进展等信息进行汇总,按月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