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中央企业重大案件报备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当事人、案由、涉案金额、主要事实等基本案情;

争议焦点、结果预判等法律分析意见;

采取的措施;

下一步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