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第四章 投资事中管理 第十七条 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七条 第四章 投资事中管理 第十七条 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实施中的重大投资项目进行随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重大投资项目决策、执行和效果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向企业进行提示。 第四章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