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三条 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结合董事会建设,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逐步规范企业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促进建立分工协作、相互监督、有效制衡的经营决策、执行和监督管理机制。 第三章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