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应急管理办法(2026年)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三十五条 中央企业应急管理办法(2026年) 第三十五条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三十五条 突发事件的相关威胁、危害得到控制和消除后,中央企业应当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或本企业应急处置实际情况,解除应急响应,做好善后处置工作,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或者突发事件复发。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