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 第三章 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要求 第十八条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要求 第十八条 中央企业应当严格遵守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