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24年) 第四十九条

第四十九条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执行。国务院对特殊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划分按《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中安全事故类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