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三十九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所出资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