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境外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境外国有资产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11)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