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国资委探索建立中央企业资本预算绩效评价制度,对资本预算支持的重点企业、重要事项和重大资金安排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必要时可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重点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