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 第十七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资本预算执行情况采取跟踪督导、专项核查、绩效评价等方式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章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