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2010年)
  3. 第二章

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2010年) 第二章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 第七条 各中央企业保密委员会是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工作机构,负责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上级保密机构、部门的工作要求,研究决定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相关事项。 第八条 中央企业保密办公室应当配备专职保密工作人员,负责商业秘密保护管理。 第九条 中央企业科技、法律、知识产权等业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责范围内商业秘密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目录 第六条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