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2010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实行依法规范、企业负责、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便利工作、保障安全的方针。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