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章 发展规划编制 第十七条 中央企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发展规划编制 第十七条 中央企业发展规划应当履行前期研究、编制起草、专家论证、内部决策等程序。董事会应当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发展战略定位等重大问题,听取外部董事意见。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