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试行)(2004年) 第五条 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试行)(2004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国资委对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进行管理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尊重企业的合法权益; 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指导企业进行结构调整; 客观、公正、科学、统筹; 提高工作效率,遵守职业道德,严守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