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试行)(2004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国资委对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进行管理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尊重企业的合法权益;

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指导企业进行结构调整;

客观、公正、科学、统筹;

提高工作效率,遵守职业道德,严守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