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三章 项目申报与资金使用 第十五条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管理办法(2011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项目申报与资金使用 第十五条 项目经批准立项后,原则上不得调整。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应当按照原申报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