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三章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三章 第三章 资金使用管理 第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当地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或同级教育、共青团和妇联等未成年人校外活动… 第九条 项目资金预算由财政部根据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分配方法,按年度下达省级财政部门。 第十条 省级财政部门根据当地财力情况,可以安排资金与中央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统筹使用。 第十一条 地方财政部门应当对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并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第十二条 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时,填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229类“其他支出”60款“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04项“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第十三条 项目资金支出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项目资金支付管理,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