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2004年) 第六条

第六条 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符合中国宪法、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尊重中国各民族的风俗、宗教、信仰和生活习惯;

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

有利于中国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安定;

有利于中外电影交流;

不得损害第三国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