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2004年) 第二十三条 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2004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4年8月10日起施行。广电总局《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19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二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