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本土化转制方案(2012年) 第四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本土化转制方案(2012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后,应当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税收。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五章